全国优秀律师唐健锋:精益求精办精品案件,千锤百炼做优秀律师

2021-10-16

唐健锋律师


中共党员,高级律师,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执业至今,现为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以公司法、行政法、国资法、破产法为主攻方向,法学知识广博,实践经验丰富,被评为首届“广州十佳律师”、“广州市优秀律师”、“广东省优秀律师”、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多次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优秀专门委员会主任”。2019年10月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执业三十年贡献奖”,2020年7月获颁“行业服务突出贡献奖”。


2021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文 | 袁夏岚


1986年执业至今,唐健锋从事律师工作已逾35年。作为广州律师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他不仅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也亲历并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和律师行业的一路成长。2021年10月13日,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唐健锋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这是中国律师行业的最高荣誉。


今天,我们跟随唐健锋律师的脚步,看他如何在时代的浪潮里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最终成为一名“术道兼修”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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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改革开放后首批涉外法律人才


1982年,唐健锋以韶关市曲江县文科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考入被誉为政法界“黄埔军校”的西南政法大学。西政严谨思辨的治学氛围、丰富多彩的活动,给了唐健锋足够的成长养分。


1986年毕业前夕,填报分配志愿时,唐健锋应父母要求,第一志愿填报了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命运的安排总是令人意外。因时值国家改革开放,涉外法律人才紧缺,司法部决定从部属高等政法院校选派优秀毕业生到沿海城市从事涉外律师工作。由于唐健锋是学生党员、班干部,且学习成绩优异,被选中“带帽”分配到广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并被安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参加为期一年的司法部首届涉外法律英语培训班


1986年至1993年,唐健锋以广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身份,驻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外商投资企业专设的“外经一条街”,从事涉外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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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健锋律师正在接受广东西政校友会采访  

摄影/陈凡


由于工作出色,1993年至1995年,唐健锋被派驻香港,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驻港综合性经贸机构——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在港上市的越秀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越秀集团投资法国、新加坡、印尼、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内地等诸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涉外法律事务经验。1995年,唐健锋开始担任香港简家骢律师行暨加拿大史密斯莱恩斯律师行的常年法律顾问,开创了广州律师担任境外律师行法律顾问的先河


在香港工作是唐健锋人生中极为宝贵的经历,期间他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涉外法律事务经验,更在思维、观念、格局和视野上打开了一扇通往更广阔世界的大门。在庆幸自己赶上了改革开放好机遇的同时,他丝毫不敢松懈,更加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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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参加在香港大学举办的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期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领导力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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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势而为

创办律所迎来事业新高点


在香港,唐健锋亲眼见证了律师如何在商业法律服务中扮演“中间人”的角色,切身感受到了合伙制律师所的活力。就在他身处香港期间,内地的律师行业正掀起一股合伙制改革浪潮,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改革的步伐加快。


基于在香港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对国内律师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唐健锋意识到未来的律师行业势必要走专业化、团队化、规模化发展之路,律师创业正当时。


1995年3月,唐健锋离开国办所,与其他9名律师合伙创立了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迎来事业发展的新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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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许多“下海”的律师同行一样,合伙制点燃了唐健锋的创业激情,他以勤勉专业的服务理念,迅速叩开了法律服务市场大门。


律所成立的第二年,唐健锋代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香港中振发展有限公司与长春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例在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也是最高院领导首次以合议庭审判长身份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民事案件,时任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担任审判长,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该案进行了广泛报道。该案于2014年11月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建院65周年影响中国的51个大案”之民事案件一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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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唐健锋在律所成立25周年庆祝活动上留影


秉持“正逢时机宏图展,平步创业不畏艰,天道酬勤严律己,成事人和质优先”的精神,正平天成所成为中国首批被中国证监会授予从事企业股份制改组和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所,后又被评为广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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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势而上

开拓行政国资法律服务业务


过硬的专业功底和高效的服务质量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在律所步入正轨、稳步发展的同时,因深感提升理论功底之必要,唐健锋选择了“回炉”深造。1998年至2001年间,唐健锋在中山大学法律系攻读硕士研究生,后在行政法专家、博士生导师刘恒教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硕士毕业论文《论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之完善》。


从此,唐健锋在保持公司法、涉外法律事务专业优势的同时,又将行政法律服务纳入新的专业方向,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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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唐健锋代理了被媒体称为“广东行政第一案”的广州海龙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第三人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州三联华侨房地产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理纠纷案,涉诉标的达13亿余元。此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后又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和完善产生了一定影响。


由于业务能力过硬,唐健锋在行政和国资法律服务领域得到了政府及行业的认可,先后被聘为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联络部、交通部广州打捞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区政府、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广州市道路扩建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广州市总工会等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同时,唐健锋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法讲师团讲师、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公司挂牌审核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家组成员、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项业务咨询专家、韶关市曲江经济社会发展顾问、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兼职导师、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外部董事等,并接受国家海洋局及南海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等政府机关的委托出庭应诉并获胜诉,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9年,唐健锋代理的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诉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海洋行政处罚案,是广州海事法院迄今审理的涉及行政机关级别最高、金额最大的行政案件(罚款1.7亿余元),被评为广州海事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2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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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求精

专业是律师最好的品牌


专业是律师最好的品牌,精品案件是律师最好的营销。除了上文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建院65周年影响中国的51个大案”、“广东行政第一案”和广州海事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在唐健锋35年的执业生涯中,还有诸多精品案件。


唐健锋曾代理了世界上最大的两家饼干生产商——英国联合饼干公司与美国纳贝斯克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以及广东首例涉外版权诉讼案——香港著名导演、导演协会会长吴思远起诉广州某影音公司《法外情》版权纠纷案;办理了东莞首例申请法院对外商投资企业东莞华锋旅行用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代理了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某投资发展公司场地租赁纠纷案,涉及金额过亿元,案涉300多户承租人,最终成功挽回巨额国有资产损失,该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大最具社会影响案件”,并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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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健锋律师接受广东西政校友会采访   摄影/陈凡


作为破产管理人,经办的新三板挂牌的广州欣迪时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7-2019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一宗时间跨度长达8年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以及因该案引发的系列案,是唐健锋执业生涯中特别值得分享的案件。在该案中,唐健锋作为代理人,历经了《民事诉讼法》修订前后所规定的诉讼和执行的全部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委托人作为案外人提起的再审、发回重审(一、二审)、对方的利害关系人提起案外人撤销之诉(一、二审)、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执行异议)。该案自2010年开始启动,至2018年涉案房屋过户至委托人名下,可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唐健锋还以自己所长,为立法立规贡献应有之力。在担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项业务咨询专家等期间,唐健锋为地方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2015年3月,唐健锋作为广州地区唯一专家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深圳专家论证会,在会上提出了17点修改意见和建议,获得与会法官、学者的积极评价,多条意见和建议被《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所吸收和采纳,也充分展示了广州律师在公司法领域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唐健锋始终以“精益求精办精品案件,千锤百炼做优秀律师”为目标,追求极致的工作作风,尽心做好每一件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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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馈社会

以公益践行律师社会责任


工作之余,唐健锋积极为家乡、母校和慈善机构捐款捐物,捐助家乡修建公路,资助西藏贫困学子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为来粤打工的家乡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他们追回赔偿款,让他们日后的生活有保障,也因此获得了广州律协“公益爱心奖”。


2010年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件发生后,唐健锋以广州市律协公司法委员会主任的身份作为法律援助案件专家组成员,参与了我国灾难性事件引发大规模纠纷进入司法途径的首个案例“9.21系列案件”,涉及的案件2502件,灾民近2万人,赔偿金高达2个多亿,获广东省律师协会“特别嘉奖”。以此心换彼心,用自己的能力反哺家乡、回馈社会,让唐健锋更加感受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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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是律师的专业知识,“道”是对底线的坚守,不迷失于眼前利益,保持敬畏之心。道为本,术为末。有道无术,术尚可求也;有术无道,止于术。专业能力之外,律师更需要走正道,走大道,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术道兼修”四个字,精准诠释了唐健锋35年的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