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法商讲堂第6期 | 施鹏鹏教授:民营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范

2020-06-22

图片



本期导读


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能更好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一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今年一季度以来,有关部门收到来自群众控告、申诉案件的数量与往年相比有所增长,部分地区出现法院越权管辖、违规立案、违规干涉民事裁判执行、违规采取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本期讲堂梳理了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




图片

     

   本期讲堂邀请的主讲人是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访修学者施鹏鹏,他从合理罪名的认定、犯罪主体的认定、管辖法院的认定以及恰当强制措施的适用四个方面分析,为大家讲解了目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专业分享


图片



      

       第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名是在一个很特殊的背景下产生的,即企业融资难。由于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困难,因此可能存在大量的民间借贷。这里面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是否都可以以该罪名定罪量刑。

       施鹏鹏教授认为,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才应以本罪论处。如果滥用本罪,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第二,高利贷入刑。两高在出台有关文件时所采用的表述较为模糊,加上地方有考评压力,可能会存在对法律的理解有所偏颇。高利贷要定罪时,必须有一个明显的欺诈行为。目前许多高利贷案件仍有很多处于灰色地带的问题。

       施鹏鹏教授认为,社会中很多问题包括经济问题,不能通过重刑主义来解决。否则可能会存在法律风险不可控的问题




图片


      

       施鹏鹏教授以号称“企业刑事合规抗辩第一案”的雀巢案为例作了具体阐述。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西北区婴儿营养部多名员工通过拉关系、支付好处费等手段,多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经过一审判决,公司多名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审开庭时,员工异口同声表示他们受了公司的指派,属于单位犯罪,并非个人犯罪。但是雀巢公司拿出了企业合规制度及相应文件,大量的证据证明企业对员工进行过相关培训,且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过的,从而证明企业已经尽到管理义务,犯罪行为完全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据此,兰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片


      

       立案管辖的犯罪地有泛化倾向。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第8条,只要同犯罪行为存在联结点,均为犯罪地。目前关于管辖权争议有一些规则,但仍然不完善。对于异地执法导致的地方保护问题,施鹏鹏教授认为可以采用全国一盘棋的规划来解决。
       当前我国捕诉合一受到很多诟病,施鹏鹏教授指出国外其实也有捕诉合一。相比之下,国外的捕诉合一制度更加完善。例如,德国的逮捕标准比起诉标准更严格。



图片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逮捕率仍然偏高。这里面可能存在滥用强制措施的问题。靠限制人身措施或违规查、扣、冻来实现经济目的是屡见不鲜的。
       目前侦查阶段查控和处分涉案财物不受司法审查监督,侦查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权过大。施鹏鹏教授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引入中立的司法审查制度。保护民营企业家最好的方法就是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总结


       施鹏鹏教授在讲堂最后作了三点总结:

      第一,要保护一个国家的企业,要制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就要把法治放在与现在半导体芯片一样重要的地位。法治尤其是刑事法治就是是一个国家有序运行的不二道路。

      第二,罪刑法定、程序法定两条原则一定要从立法严格贯穿到司法。从罪刑法定来说,要限缩司法解释权;从程序法定来说,要强化程序制裁、强化救济。

      第三,任何一个法治发达国家,都必须有一群非常强大的、站在与公权力不同角度的职业律师。





  错过精彩直播?别着急!


扫描二维码,获取直播回放!




图片




还能领取讲堂精美ppt哦〜



       意犹未尽,还想进行深度交流?
       读者朋友们,您可以通过添加西政岭南学院小秘书(识别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swupl-In),备注 “ ln+姓名+工作单位” 。申请加入【岭南法商讲堂】微信群组,与一线企业法务面对面!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图片


图片

文字:戴  璇   张嘉慧  郑建滨

编辑:夏子涵

审核:黄秋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