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法商讲堂第3期 | 西政侯国跃教授:企业管理中的法务与业务关系难题

2020-03-23


关于 “ 岭南法商讲堂 ”


岭南法商讲堂由西南政法大学岭南学院和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联合发起,立足大湾区,辐射全国,面向国际。

岭南法商讲堂将围绕法商融合议题、律师业界精英、企业家及公司高管嘉宾,分享职业思考,交流行业洞察,碰撞法商观点,融合法商智慧,倡导培养有商业素养的法律人才和有法律素养的商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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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每一项法务工作,其实都是法律与非法律工作的融合。在企业的管理运作中,如何正确认识法务工作的价值本质,划出法务的合理边界,具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哈佛商学院著名战略学家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分析法”,把企业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法务工作在公司内部价值链上属于典型的支持性活动。单纯从各自职能管理的角度出发,企业法务与企业不同业务活动必然会存在着冲突和对立的现象。


企业法务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作用日渐显现,但也面临着将法务价值融入企业管理的挑战,如何发挥法务在企业资本运行、人力资源运用、产品研发和生产、供应链管理、营销与客户维护、竞争者关系处理等管理体系中的价值,是每一位从事企业法务工作者需要冷静思考的问题。



3月21日晚8点,第三期岭南法商讲堂如期举行。因受疫情影响,本期讲堂第一次尝试线上远程云直播,目前,线上学习已逾2500人次,以学习行动扫除疫情阴霾,让我们共同期待春暖花开。


本期讲堂邀请到的主讲人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国跃教授教授,其主持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在线开放课程上线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平台,成为目前为止全国唯一一门在此平台上线的合同法律类课程;近期主讲的《九民会议纪要与民法典草案背景下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以及《解读九民会议纪要之民法篇》等公益讲座大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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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讲堂上,侯国跃教授为大家分享了企业管理中的法务与业务关系难题的破解之道,提出法商融合的未来展望。


专业分享


企业管理中重要的两对关系是什么?

侯国跃教授以企业管理的视角分析了两对非常重要的关系,即内部与外部关系(内部法务与外部律师的关系)、内部与内部关系(企业法务与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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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国跃教授认为,在处理内部与外部关系上,两者应为合作并举的关系,即企业风控管理应是内外结合的模式。但是,合作并举的理念并没有被所有企业接受。“ 成本-收益 ” 的管理导向,会让企业思考法律风险能是否为企业带来盈利。
侯国跃教授通过案例,具体阐述企业风控(合规)管理不仅是为企业挣钱的,更是为企业保命的。在这种合作并举的关系中,内部队伍和外部团队具有各自特点。
企业内部法务队伍能够忠诚可靠、程序熟悉、时间保障、便于管理等;而外部律师团队则具有专业齐全、经验丰富、方便更换、风险转移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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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风控队伍选择建设方面,侯国跃教授指出要充分考虑资格和资质等方面问题。他特别强调,资格与资质审查时要永远记住“便宜无好货”的定律。在充分竞争的法律市场中,要货比三家,选最贵的。
侯国跃教授还结合实务中的一些案例,阐述了在内部法务聘请时要注意考虑法务薪酬的保密性,聘请外部律师时,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在处理企业内部法务与业务关系上,侯国跃教授认为两者应为并存共赢的关系他以合同风险管理为例进行详细讲解。企业内部法务与业务在如何看待合同、合同风险与合同纠纷等问题上存在差异。
       对于业务而言,业务才是企业盈利所在,合同只是一种载体、一种程序,法务要为风控服务支撑业务发展,合同纠纷取胜考验的是法务。
        但对法务而言,合同就是交易目的实现方式,合同风险无时不在,合同纠纷很普遍,预防与纠纷并重。但赢官司要综合考虑“有道理”、“有人听”“有证据”、“有队伍”四大要素,合同管理须经得起司法考验。

法律与业务关系难题如何破解?

要破解法律与业务的关系难题,实际上就是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难题。侯国跃教授提出可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第一,要理念的统合。法务团队与业务团队要并存共赢,懂得“蚁群效应”、“安泰效应”,遵循“刺猬法则”,做到亲密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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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务要支撑业务。这要求法务要懂业务,接地气,能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懂得法律以外本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懂得风险,更要懂得风险降低、规避、替代交易方案等。

侯国跃教授强调法务在企业盈利体系里的地位与作用是支撑业务发展,避免企业灭于非命,帮助业务实现交易获得利润。他同时也提供了法务支持和影响业务的渐进方式:比如法律培训、资讯共享、联席会议、 案件联办等,坚持做到“有为才有位”。


第三,业务要依赖法务。业务要依赖法务全程参与风险管理,业务尊重法务权威性意见,做到两者密切结合,相互依赖,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第四,要成就老板。以法律专业去感染影响老板的观念,让老板觉得法务的重要性,重视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为企业保驾护航。


法商融合的未来展望

         在分享的最后,侯教授提出了他对法商融合的未来展望。

        首先,在企业管理中,要具有法商融合意识,实现企业自我更新;

        其次,在大学教育中,要强调法商融合,要加强高校教育社会功能的实现,要进行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比如,西政岭南学院由学校与校友会共建的延伸模式,也是一种实践探索。

        第三,在社会认同中,要强调法商融合。尤其是目前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更加体现出既要考虑风险防控安全问题,也要注重社会经济发展问题,这就需要社会对法商融合的认同。


互动问答


侯国跃教授在互动问答环节解答了部分观众提问,小编摘选其中比较典型的问题进行整理,供参考学习。



       Q1:在选定律师事务所处理案件时,常常案件处理结果是最后才揭晓,难以判断哪家律所最适合处理该案。法务要如何使用“便宜没好货”定律,说服企业管理者?

       A1:在选用外部律师团队时,不要把价格作为唯一的标准。要说服企业管理者使用价格高的律师事务所,个案中法务可以借用其他企业胜诉或败诉的案例,同时对准备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大数据分析,以此说服管理者。

       从长远来看,法务要注重成就老板,说服管理者转变观念。


        Q2:作为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应该如何更好平衡“公司法务”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角色?特别是从人力开支、购买服务开支方面,应该如何平衡、控制成本呢?

        A2:企业管理首先考虑的是成本。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成功的企业在初创期就把法务纳入预算,但要中小企业承担如此大的开支是不太现实的。贵与便宜,是相比较而言的。

        因此在企业初创期,可以对标企业最需要的法律服务,支付相应的费用,以此达到平衡的目的


        Q3:业务部门面对风险时经常有一种侥幸心理,经常把法务的告诫,当成对立面的意见来对待,请问法务在坚持原则的同时,有没有一些妥善解决的方法?

        A3:这是法务经常面临的问题。法务首先要理解业务。其次,法务要更接地气一些,提出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做好支持工作。

        例如,具体说明有什么风险、降低风险的措施、可替代的交易措施以及案例。最后,法务要在日常管理中慢慢影响、熏陶、感染、改变业务同事。


        Q4: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草案,曾将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正式稿是法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请问,要如何定位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务部门的关系?

        A4:由于每个企业的架构不同,所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考虑问题更佳。从总体上讲,过去最大的困难是“外行领导内行”的问题。相互尊重才能够更好地合作、并举、共赢。

        我认为这些部门可以统合在一起,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协同团队,共同实现稳中求进。


        Q5:对于法科学生而言,应该怎么培养自己的商业素养?

        A5: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就学生本人来说,他们可以选修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将法律知识融合到管理实例中;同时,可以转变观念,就业不局限于法院与律所,到企业实习,了解企业运转的模式、管理的观念与流程。

       就大学教育而言,从治疗式法学教育,转向治疗式与预防式法学教育并重。我们不仅要教学生如何解决纠纷,还要教会学生,如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帮助企业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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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郑建滨 张嘉慧

编辑 / 曹渔 王静

审核 / 黄秋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