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商荟 | 汇聚法商观点、融合法商智慧
这期法商荟的分享嘉宾是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西政91级本科、95级法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贺玉平。
贺玉平先生认为:“法学与商业本身具有紧密的联系,但二者由于实践中的种种原因,客观上被割裂了。” 他如此理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现代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商融合?法学与商业为什么会被割裂?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下面就请跟随小编(LN)一起来看看吧。

贺玉平在岭南法商融合高峰论坛
首先,我想结合上述我的职业履历,谈谈对这个话题的理解。
2004年,我从公司离职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认为自己不在公司的主航道上,因为我当时认为如果我要进入到主航道,就要放弃法学专业的知识。现在看来,当时的想法无疑是过于偏颇的,法学与商业的距离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远。2011年,我的职业生涯遇到了瓶颈,单纯的法务工作对我已经没有太大的挑战和吸引力,于是选择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读EMBA,这次读书是一次极为重要的认知转变,使我对法学与商业两者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这些年来我一直有个观点:法律人要走出舒适区,从自己的本位出发,想多一点,做多一点,不要变成螃蟹,背着厚厚的壳,自我封闭自我保护起来。既要守得住底线,又要能解决问题,所以凡事都需要寻求均衡点。如果说法学专业是我的基准点,那么商科就是我法学专业的均衡点。
其次,我来介绍一下我理解的法学与商科之间的关系。
区别:
1. 从历史上看,商科的历史比法学短得多。经济学是18世纪亚当•斯密创立的,现代管理学是上世纪初泰罗创立的。
2. 从逻辑上看,商科逻辑也比法学简单一些。比如:类推使用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但在商业领域却被奉为圭臬(比如最常见的对标分析);案例教学的方法,法学院也比商学院早很多年。
3. 从涉及面上看, 商科的涉及面比法学更广,通常的商业管理会涉及战略与组织的方方面面,企业运作的人、财、物,产、供、销,每一个领域都有它独特的内涵与魅力。
联系:
法学和商科最底层的理念都包括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最后,我认为法律专业是法商融合人才的基础。
企业家精神中最重要的就是冒险精神,商业更多地追求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目标实现,追求把事情做成。而法律更多地追求确定性和内在的秩序,所以有些时候,法律人会表现出来对风险的回避甚至是厌恶。
这在企业里面表现出来的就是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这没有问题。比如说,曾经有一位从投行转做投资的朋友告诉我,他自己前后两份工作性质完全不同,同样一件事,从投行角度看,是负面的;但从投资角度便能看到无限的机会。
公司里面的法务人员不是决策者,其首要任务是发现和揭示风险,供决策者参考,这是法务人员的基本能力。以发现和揭示风险为前提,接下来就需要能够解决问题。要想解决问题,就需要对行业有深刻的了解和洞察,对公司战略、组织能力和风险偏好有深入的了解和判断。
我曾经反对在公司时提“法律人”这个概念,很多情况下大家会不自觉地以法律人的性格自辩,从而不愿意融入到企业整体中来,其实如果“法律人”基于自己法律专业素养,做出的商业判断会更具竞争力。

贺玉平在岭南法商融合高峰论坛
整理 | 孟瑜
排版 | 舟婷
策划 | 陈凡
审核 | 黄秋练